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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的通知
2017-09-26 11:20  

校属各单位: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将至,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中纪委和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的有关要求,结合今年开展的“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现重申有关纪律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     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要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盯节点早介入、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毫不松懈,抓细抓实,持续发力。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发动群众,综合运用传统信访渠道和新媒体,提高甄别、发现和处置问题能力,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让“四风”问题无所遁形;要统筹谋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二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及教师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等,做到如下几个严禁:

 1.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3.严禁公款旅游、安排或接受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

  5.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或电子红包等;

  6.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实物或其他福利;

  7.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8.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9.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

 10. 严禁党员干部和教师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

  广大干部、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追求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

  两节期间,省、市纪委均会组织专项检查,我校纪委也将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坚持纪严于法,挺纪在前,抓早抓小,节假日期间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制度规定执行到位。对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通报。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纪委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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