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青年教师
实验(实训)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搭建青年教师成长平台,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促进我校实践教学水平和质量提高,学校将开展青年教师实验(实训)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实验(实训)课任课教师(专、兼职)均需参加本次比赛。
二、比赛内容、时间
比赛内容为参赛教师承担的本科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内容。比赛时间为一节课即45分钟。
三、比赛方式及进程
1.比赛分学院级选拔赛和学校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2.学院级选拔赛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比赛形式自定。于本学期第18周前完成,并推荐1-2名优胜者代表本院参加学校级决赛(其中,土木工程学院、市政与测绘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2名教师,其他学院推荐1名教师)。要求成立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实验(实训)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工作认真的院级领导和教师组成,同时评委要考虑专业分布。
3.学校级决赛由教务处组织安排,采取随堂听课现场评分的方式。成立决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务处领导、督导团以及教务处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参赛者资格审核和现场评分。评分内容包括实验(训)准备、实验(训)讲解、实验(训)演示、教学手段、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等多方面(见附件)。学校级决赛从下学期第2周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选拔赛产生的档案材料需保存好(备查)。推荐参加学校级决赛的教师名单(纸质和电子版)须在本学期第19周前报送教务处实践办。
2.为保障学校级决赛正常进行,各学院须在下学期第2周之前与教务处实践办联系并落实好比赛教师安排课表的各项内容,届时评委听课将以教务处实践办的上课时间表为准。发生教学异动时,视情节减分或取消参赛者资格。
五、表彰与奖励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人,奖金1000元;二等奖2人,奖金600元;三等奖4人,奖金400元;
2.设立优秀组织奖,奖金500元。根据学院参赛教师获奖等级和人数、重视程度和组织情况等综合评定。
3.由学校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实验(训)教学基本功授课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实验(训)教学基本功授课质量评价表
实验(训)课程: 实验(训)项目:
指导教师: 职称层次: 所在学院: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节 听课地点:
班级: 应到 人,实到 人 实验(训)分组数:
| 序号 |
评 价 内 容 |
分值 |
评审分数 |
| 1 |
课前准备充分,教学用设备、工具、材料等完备。现场整洁,室内无影响实验(训)教学因素。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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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治学严谨,对仪器设备、实验(训)装置状态清楚,需要预做和预调的,有预做、预调记录。教学资料符合要求且质量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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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对教学内容、要求及注意事项明确,强调安全教育、书写实验(训)报告要求,且交待清楚、正确。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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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普通话标准,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规范。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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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示范操作正确、规范。精讲多练,讲课与实际操作时间比例恰当。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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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实验(训)分组合理,人人都有足够的动手机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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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对学生要求严格,对参加实验(训)的学生的纪律、操作、预习等情况有记载。对课堂的秩序和纪律管理有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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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不包办代替,引导学生独立完成实验(训)、重视学生操作能力训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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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指导认真,及时纠正学生不规范操作、排除各种故障,正确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和实验(训)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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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课堂中有效利用多样教学手段,明显改善实验(训)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兴趣,开阔学生视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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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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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 语 及 建 议 |
听课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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