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请迅速开展相关项目(见附件1)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填报《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附件2),同时进行自评打分(附件3),撰写项目绩效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于5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稿加盖公章一式一份报教务处相关科室(实践办、教研办、教学办)。电子版材料请报至相应电子邮箱。项目情况统计时间统一截至2014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实践办 贺建权 6353025 36111498@qq.com
教研办 俞福君 6111002 449312440@qq.com
教学办 梁 健 6353000 xxxlj@163.com
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
附件1
附件2、3
附件4、5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