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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优秀教材评选和奖励的通知
2014-11-14 09:48  

湘城院教通〔2014〕28号

关于2014年优秀教材评选和奖励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我校教材建设,发现和挖掘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教材评选与奖励办法(湘城院发〔2013〕102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4年校级优秀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的评选及对国家级优秀教材的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教材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参评教材需为我校教师主编(署名第一)、近三年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各专业使用的文字教材,不包括学术专著。

(2)有上、下分册的教材(套书(即上、中、下册)按整套教材申报。

(3)已获教育部、其他部委或学校奖励的教材,一般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如修订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4)为我校精品课程、教学改革建设的专业课程、实验实训教材优先考虑。

(二)优秀讲义及实验指导书申报条件

(1)申报的优秀讲义及实验指导书必须符合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的要求。

(2)申报的讲义及实验指导书应经过一个年级的教学实践检验,且效果良好。

二、评选数量及其它

(一)本次评选的校级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和优秀讲义、实验指导书若干,每个等级的评选数量按申报数量比例确定。

(二)申报材料

(1)《湖南城市学院优秀教材申报书》或《湖南城市学院优秀讲义及实验指导书申报书》(下载网址:http://jwc.hncu.net/)一式3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2)教材样书或讲义(实验指导书)2本(套)。               

(三)申报材料请于2014月11月26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6353002,电子信箱:513999970@qq.com。

三、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级规划教材及已出版优秀实验(实训)教材的奖励

近三年出版的、我校教师主编(参编)的由教育部评选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优秀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后,给予奖励。

 

附件1:2014优秀教材申报书

附件2:2014优秀讲义申报书

附件3:国家级优秀教材奖励申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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