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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2015-03-10 09:33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1.申请对象: 

2015届英语、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音乐学、美术学、物理学、体育教育7个专业毕业生均可申请。

2.申报种类: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的普通话水平,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其余专业学生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二、报名方式

1.纸质报名:3月10日至12日

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到相关学院领取申请表统一报名填表,并于3月13日将报名表和报名费交至教务处教学管理办。

2.网上申报:  4月15日至18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已预报名且已交费的学生务必按时返校,做好网报和其他相关工作。

三、收费标准:

    每人收取工本费等150元。普通话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另加补测费200元。

附件:2015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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