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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2015-04-30 16:46  

湖南城市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015

一、基本指标(总分300分,不合规范要求者,实行扣分,单项内容分值扣至零分为止)

指标名称

考核范围

分 值

具体内容

考 核 细 则

常规教学管理

(95分)

教学(含实验)基本要求

30

教学计划(5分)

未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课,扣1分/门;教学计划异动,扣0.5分/门。经学校研究同意的教学计划异动不扣分。

教学大纲(3分)

缺交教学大纲扣0.5分/门。

教学日历(3分)

缺交教学日历扣0.5分/份。

教学进度(6分)

实际教学与计划教学相差4学时,扣0.5分/次;实际教学与计划教学相差6学时,扣1分/次;实际教学与计划教学相差8学时,扣2分/次。

教材(2分)

教师授课未带教材,扣0.5分/次。

教案(2分)

教师授课未带教案,扣0.5分/次。

作业(实验报告)

批阅(4分)

未按课程要求布置作业,扣0.5分/次;作业或实验报告批阅欠规范,扣0.5分/次。

教学业务档案(2分)

每缺1人,扣0.5分。

教学比赛(3分)

校级教学比赛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教研室(系)工作状态

7

教研活动(4分)

开展教学研究活动1次/月,每少1次扣1分;活动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未切实开展教研工作的,扣1分/次。

听课(3分)

没达到规定次数的扣0.1分/人次。

主题讲座

5

组织情况(3分)

未按规定举办的,扣1分/人次。

实施效果(2分)

组织不到位,纪律不好的,扣1分/次。

调课情况

10

调课手续(5分)

调课扣0.05分/次;不按规定办理调课手续,扣2分/次。

及时补课(5分)

未按时交补课回执单扣0.1分;不按预定时间补课,扣1分/次;调课后未补课者,扣4分/次。

教学事故

8

事故等级(5分)

一级扣5分/次;二级扣3分/次;三级扣2分/次;通报批评扣0.5分/次。

教材管理

20

征订(5分)

漏订、重订、错订教材的扣1分/种。

教材征订单填写不规范而影响征订的扣1分/次。

未按规定时间交教材征订单的扣2分。

教材质量(10分)

本科专业征订低于本科层次教材的每种扣4分;征订规划或获奖等优秀教材比率低于50%(音体美类专业为40%)的扣5分;征订包销教材超过2种以上的扣2分,征订包销教材因征订者原因影响到书时间的扣5分。

教材领取(5分)

没有组织学生按时领取教材的,扣1分/班。

会务及档案管理

15

会议管理(5分)

缺席会议,扣0.5分/人次。

材料提交(10分)

提交不及时的,扣0.5分/次;没有提交的,扣1分/次。

质量监控

(60分)

教学检查

50

院领导教学检查

(5分)

学院领导定期检查教学工作,有值班记录,及时处理教学工作相关问题,记录不完整者扣1~3分,无记录者扣5分。

教学秘书

常规教学检查(15分)

坚持每日教学检查,及时统计日常教学情况,上报教务处。缺1次扣0.5分(全年按32周)。

到课率情况(20分)

在学校组织的各类教学检查中,班级到课率低于85%扣0.1分/班次;学院月平均到课率(以实际查课为准)低于85%扣1分/月;班级到课率低于60%扣1分/班次;班级课堂教学中,存在其它突出问题扣0.1分/班次。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均扣分。

师德师风(5分)

教师存在经认定的教学违规、师德师风不良行为,扣其所属学院1分/次。

专项检查(5分)

在教务处组织的教学专项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学院,扣1分/次。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5

材料提交(5分)

责任人和联系人安排不到位扣2分;不按时提交材料和数据扣1分;漏报、错报材料和数据扣0.5分/项。

材料质量(5分)

按材料是否符合工作要求,酌情扣分。

本科教学数据采集与评估

5

材料提交(5分)

责任人和联系人安排不到位扣2分;不按时提交材料和数据扣1分;漏报、错报材料和数据扣0.5分/项。

材料质量(5分)

按材料是否符合工作要求,酌情扣分。

教学研究与改革

(30分)

专业建设

20

培养方案(5分)

没有按要求制(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每个扣1分。

专业评估(5分)

参加省级专业评估,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扣5分。

专业建设(5分)

在检查中不通过或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专业被学校预警的每个扣1分,被暂停招生的每个扣2分,被撤销的每个扣3分。

专业综合改革(5分)

参加国家、省、校级专业综合改革验收,结论为基本合格者,扣4分;不合格者,扣5分。

课程建设

5

评估验收(5分)

参加国家、省、校级课程中期检查或验收,结论为基本合格、暂缓通过者,扣4分;不合格者,扣5分。

教研论文

5

发表数量(5分)

专任教师人均:0.1篇以下的,扣4.5分;0.1(含)~0.2篇,扣3分;0.2(含)~0.25篇,扣1.5分;0.25(含)~0.3篇,扣1分;0.3(含)~0.4篇,扣0.5分。

实践教学

(60分)

实验室管理和实验教学

25

专项检查(20分)

以实验室专项检查考评分数进行折算得分。

建设项目(2分)

完成不及时者,扣1分;建设项目不科学、论证不充分、明显不合格,扣1~2分。

巡查(3分)

专职人员无故不在岗扣0.5分/人次,管理混乱、环境脏乱扣0.5分/次。

实习教学

10

实习组织(5分)

按教学计划组织实习教学,实习管理规范,实习任务完成好。实习组织环节出现问题者,酌情扣1~3分/次。

实习效果(5分)

实习指导书、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材料不规范,扣1~3分/项;对学生实习质量无评价考核,扣1分/次;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扣1分/次。

毕业设计(论文)

20

巡查(6分)

随机检查中,指导教师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扣0.1分/人次;无故缺课扣0.5分/人次;分散进行的无工作计划和指导记录扣0.5分/人次;学生强烈反映指导老师指导不负责的扣0.5分/人次;学院未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或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中期检查(4分)

以检查实际得分折算为二级学院应得分,最高分为4分。

专项检查(10分)

以检查实际得分折算为二级学院应得分,最高分为10分。

课程设计

5

巡查(4分)

随机检查中,指导教师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扣0.1分/人次,无故缺课扣0.5分/人次;分散进行的,指导老师对课程设计应有两次集中点评,缺一次扣1分;学生强烈反映老师不负责任的扣0.5分/人次。

材料归档(1分)

材料不全(任务书、成绩单、情况分析表、课程设计成果)缺一项扣0.5分;材料整理不规范、质量低下扣1分。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5分)

申报建设

15

申报情况(5分)

未完成学校分配申报指标的,扣1分/项。省级审核类项目未立项的,扣2分/项。

建设情况(10分)

各级各类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检查、评估验收中,结论为基本合格、暂缓通过者,扣4分;不合格者,扣5分。

考试与学籍管理

(40分)

学生学籍管理

10

学籍材料(5分)

按要求上报学生学籍相关材料,不及时上报的每次扣0.5分。

学籍处理(5分)

按要求妥善处理学籍异动学生,做好学籍预警、学籍处理学生思想工作,并家长联系沟通,工作不细致、不到位者,酌情扣1~3分。

试题(卷)库建设

10

命题(5分)

不按时上交试题(卷)库者,扣1分/门;命题不按要求的扣1分/门;因学院审核不严格,导致考试期间试卷出现异常情况者,视情节扣2~3分/门。

保密(5分)

泄露试卷内容(含有针对性的课堂复习或提供考试相关复习资料),经调查属实者,扣3~5分/门。

考风考纪

10

考试违纪舞弊率

(6分)

专业课考试中,凡二级学院自己查出的舞弊情况不扣分;非本学院查出并受相关处理者:取消考试资格(记零分)扣0.1分/人次,违纪扣0.2分/人次,留校察看扣1分/人次。

代考(4分)

替人代考或请人代考,扣2分/人次。

阅卷与成绩管理

10

阅卷和成绩登录

(6分)

不按要求阅卷、不在规定时间内批阅完试卷和登录成绩的,扣0.5分/门。

阅卷规范(4分)

在各类考试(含正常考试、补考、重修考试、已毕业学生返校补考等)阅卷中,出现违规者,扣2分/门。

二、加分指标(总分不超过30分)

指标名称

考核内容

分 值

加分具体要求与加分值

日常教学管理

考研录取率

3

考研实际录取比例在15%(含)以上的加3分,10%(含)~15%加2分,8%(含)~10%加1分。

学科竞赛

5

省教育厅当年下文确认的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分。组织单位得分占总分值的一半。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竞赛,加一半分值。

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含现代技术应用竞赛)

4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国家级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1分。经教务处同意,参加非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教学技能竞赛,取学院教师最高获奖成绩加分,同级别奖项加分减半,最高加分为2分。

教学研究与成果

教学成果奖

4

由学院专职教师主持,获国家级奖加4分,省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立项情况

4

审核类项目:省级立项每项加0.5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加2分,成功者加3分。学生类项目加分减半。

竞争类项目:省级立项每项加1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加2分,成功者加4分。学生类项目加分减半。

教材建设

教材出版、评优

3

主编正式出版教材的每本加1分;主编教材被评为省级优秀或省级规划教材的每本加2分,参编省级规划教材或优秀教材(排名前三)的每本加1分;主编教材入选“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或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教材的每本加3分,参编“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优秀教材(排名前三)的每本加2分。(同一本教材取最高分)

等级考试成绩

英语等级考试(英语专业四级考试)

4

音体美专业按英语应用能力测试计,非音体美专业按CET-4计,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10%加1分。英语类专业学生参加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通过率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加1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3

学生参加全国计算机二级考试,每高于全校平均水平10%加1分。计算机类专业按软考通过率计,通过率每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加1分,参加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参考人数超过在校生50%且取得证书的,可以计入软考通过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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