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订2015年秋季教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材选用制度(试行)》(湘城院发〔2009〕56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的预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教材选用工作,要把它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管理,严把各类教材特别是国外引进教材的准入关,确保选用的教材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导向,绝不给错误思潮理论提供阵地和空间。
2.各本科专业尽量采用省级以上规划、获奖教材、精品教材及特色教材,征订规划或获奖等优秀教材比率不能低于50%,并尽量采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3.一律不准选用自考及成人教育教材,本科专业不得选用高职高专教材。
4.为保证教材选用质量,除本校教师主编的专业课教材,尽量不采用包销教材,如确需采用,请征订老师在征订单上注明采用理由,并附样书,由教务处组织审核通过后,方可选用。
5.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工作专题培训的通知》(湘教办通〔2015〕76号)文件精神,在我校开设的相关课程务必采用教育部指定的教材。(书目附后)
6.在校生和新生教材请一并征订,新生人数不能确定的请填好专业和班级代码即可。对分专业方向班级的教材征订请注明为专业选修,填写该方向的学生人数并提供学生名单。
7.为减轻学生负担,不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或教学辅导书一律不予征订。各学院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教材和资料。
8.各征订教材的教师需填全《教材选用申请表》 (在教务管理群共享中或教学网站中下载,网址:http:// jwc.hncu.net)内各项内容,教研室主任及二级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教务秘书核实表中相关信息,尽量减少补订、漏订现象,并复印一份学院存档。申请表盖章后请于2015年6月26日前统一交教务处教材办。
办公地点:本部信息楼一楼105号
联系电话: 6353002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六月十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秋季教材选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