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文件湘城院教通〔2021〕3号《关于加强2021届本科毕业综合训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体育学院实际情况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专家审题
1.时间:2021年4月16日前完成
2.汤华、许进准备好《湖南城市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综合训练选题审查表》
3.请胡科院长、戴志鹏博士对社体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题,燕成教授、刘鸥教授、欧岳山教授对体教毕业论文选题审题,并提出简要意见,给出选题审查意见,系主任做好记录。
审题专家 |
审题班级 |
胡 科 |
1710301班 |
戴志鹏 |
1710302班 |
燕 成 |
1710401班 |
刘 鸥 |
1710402班 |
欧岳山 |
1710403班 |
4.选题审查表完成后打印出来,系主任请专家签好名,负责人签名由系主任或教学副院长签。
二、过程管理
1.严格按照学院的时间安排表进行,尤其是线上指导要留有指导过程的影像资料,4月30日前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中期检查,重点检查教师指导记录、学生工作记录、工作进度和已有的成果。
2.5月初学校进行中期检查。请系主任严格把握时间截点,做好本系的毕业综合训练工作。
三、质量要求
以成果为导向,做实毕业综合训练。学院和指导教师要从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和学术规范等方面精心指导学生独立完成毕业综合训练相关任务,要求指导教师对学生作品进行检查修改,并留有修改记录,学院随机抽查,严把质量关。
四、学术诚信
指导教师和学生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严谨的科学态度,遵守学术道德,杜绝为应对论文查重检测“以图片文字代替正常文字”等不良现象,严格审查检测稿和终稿的变动情况,在质量抽查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毕业综合训练成绩。文科类专业的文字复制比合格标为≤25%。查重检测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准参加答辩。查重检测的方法参见附件“关于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查重检测的有关说明”。
五、毕业答辩
学院要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材料符合要求方可安排答辩。答辩过程应规范有序,实行指导教师回避制度,答辩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取得毕业综合训练总评成绩,各专业要有一定比例的淘汰率。
六、有关说明
学院将按照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督促指导教师、学生认真完成相关工作,严把质量关。本届毕业综合训练工作完成后,学校将按照一定比例抽检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及作品,抽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已经取得的毕业综合训练成绩,延缓或取消学位授予。
体育学院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