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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10-09 09:36  


体育学院各班:

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与申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性资助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同等条件下,国家助学金优先考虑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二、奖励、资助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学期发放,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包括家庭经济情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规情况等确定资助档次,即230033004300元三档。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本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0分。如有科目低于80分,该科目成绩必须是本学院本年级同一任课教师所授班级总排名的第1名或第2名,且必须高于70分(此种特例仅限一门科目)。考查科目为优良,入学以来没有补考和重修科目。必须被评为 2018-2019学年度校级“三好学生”或获省级以上奖励。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申请学生必须贫困生建档,暂未建档的学生必须出具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018-2019学年度获三等及以上奖学金;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在70分或以上(如某考试课程没有高于70分的必须是本班这门课程的前2名),考查科目成绩在“中等”以上(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入学以来无重修科目;大三年级以上(含大三)专业英语过四级(同等条件下音、体、美专业英语过四级的优先)。

被评为2018-2019学年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优秀团干)或“优秀党员、团员”,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3、同等情况之下在班级、学生会等学生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具有个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国家助学金(待上学期成绩出来再评定)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的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所有申报者还需提供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3、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申请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所有资助资格。

4、学院评审择优推荐。获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名单全院公示,公示过程中接受全院同学监督,如发现问题,经查实有不诚信行为可撤销受助资格。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如有需要可继续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按照流程先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励志奖学金未成功的同学将进入国家助学金申请名单,进行评审。

2、所有书面申请请于20201012日(周一)中午1200前送学工办2-300,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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