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处室: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9〕76号》)、《湖南城市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17】70号),学校启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下统称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请有意申报2020年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老师发邮件至ldxhncu@163.com ,以便申请账号(国家自科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会将账号和密码反馈到老师们提供的邮箱,请提供正确邮箱),已有账号的老师不用再次申请账号。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2份(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一式1份),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胶粘。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20年4月29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二、材料报送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直接提交的申请,我校教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2.项目受理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9年3月5日24点截止,提交申请书至系统进行形式审查和人员查重,没有参与形式审查和人员查重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自己负责。
(2)第二阶段:形式审查有问题需要修改的申请书最终提交截止时间:3月14日24点。这一阶段只能修改申请书内容,不能对参与人员进行增减。
3.申报受理地点:科研处(办公楼408室);
4.联系电话:6355075,QQ工作群:152623411。
湖南城市学院科研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