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所有同学请注意:
凡是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正考,确需缓考的学生应该在考试前一周办理好缓考手续,并将缓考申请表交教务处审批后统一由学校录入考试系统,紧急情况可在考前一天申请缓考。学生缓考申请获批后,只能参加开学时的免费补考,无故缺考或者考试违纪而被取消成绩的学生,取消补考资格。缓考证明有效期至下学期补考时间,开学补考仍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需重新提出缓考申请,否则视缺考处理。具体流程如下:
具备缓考条件(如因病不能参加术科考试,准备好医学证明等)
教务处网站下载缓考申请表
需缓考科目的任课教师签字同意
体育学院李志宏副院长签字同意
教务处文明才副处长签字同意
签字后的申请表复印一式多份
一份留教务处考试中心存档,一份留体育学院教务办裴学萍老师存档,缓考科目所有任课教师一份,一份留本人保存,凭缓考申请表参加开学时的补考。
体育学院
201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