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部署和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20年“国家助学金”推荐与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2.实事求是;3.公开、公平、公正。
二、申报条件
1.申请条件
①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③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④积极上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⑤学习态度端正,本学年补考在2科(含2科)以下,各科学习成绩总分排名位列班级前70%。学习基础薄弱的学生达不到这一要求,则需获得学习成绩进步奖;
⑥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已入学校贫困生库,平时生活俭朴;
⑦2019-2020学年度违纪扣分不超过3分。
⑧按照相关政策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孤儿学生、残疾学生应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应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
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三、评审程序
1. 召开班会传达文件精神;
2. 个人申请;
3. 班级同学评选,班主任组织班团审定推荐并签字。
4. 学院审核并公示; 学生处审核;
5. 学校学生奖励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
四、有关说明与要求
1. 《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要求: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获得资助。
五、 名额分配(已发给班主任)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的材料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0-2021学年)》(需交电子稿和打印稿)。
2.在线收集表《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在线填写即可)。
3.在线收集表《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在线填写即可)。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审批表》中的“申请人签名”、“年级(专业)推荐意见”的签名和“学院意见”的签名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填写,其他栏目必须用电脑打印。
2.所有表格不能改变原有格式,若内容较多,则可以变小字体或增加页面;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右上角空白栏填写获奖等次。
3.报送时间及地点。
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5日中午12点之前。
报送地点:资料电子档以文档的形式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体育学院团委办公室干事周晓填邮箱2856073650@qq.com ,并将表格的纸质档于11月5日中午12点前送至24栋1123寝室。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