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副校长范志超提出的“学生入校以来补考超过3科找学生谈话”的指示精神,促进体育学院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郭 羽
副组长:李伟、王静
成 员:班主任
二、具体措施
1.开学第一周,学工办在网上查出体育学院所有学生入校以来补考学生的姓名、补考科次、补考科目;
2.将补考学生按班级、年级,补考科次统计出来;
3.将补考学生的统计情况交一份给班主任、一份给年级辅导员、一份给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
4.谈话时间:开学第二周内完成
5.谈话安排:补考1-2科的学生由班主任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家长;补考3-4科的学生由辅导员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并由辅导员告知家长;补考5科或5科以上学生,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并由副书记与学生家长联系。
体育学院学工办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