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学通〔2014〕02号
关于评选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3〕491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在全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中评选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思想进步,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已达到规定要求,符合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条件和要求,无缓考科目。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7.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以上(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德优良, 2013年度无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综合素质高,在校期间不得有重修科目,2013年度不得有补考。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英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已达到规定要求,符合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条件和要求。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7.除上述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一次;
(2) 成绩优良,并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曾获市级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分别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5%以内(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三、评选办法
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由班级提名,二级学院考察,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推荐,省教育厅审定。
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班级提名,二级学院考察推荐,学生工作部审核,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
1.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2.二级学院考察。二级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学院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3.学校依据评选条件全面审查后,按照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校园网和校内多处醒目公告栏公示7天后上报。
四、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高校要根据当前经济形势和就业形势,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
3.严格遵循评选标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4.各二级学院提出的推荐对象及其材料必须合格真实,学校审查时,发现不合格情况,推荐名额自动取消,不得补报。
5.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在3月14日之前完成,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优秀毕业生推荐对象的成绩表、英语、计算机过级证书、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一份)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含EXCEL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工作部。
6.过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湖南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处
湖南城市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4: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5: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1:
湖南城市学院2014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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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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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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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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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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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297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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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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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246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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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
土木工程学院
|
880
|
18
|
44
|
|
城市管理学院
|
570
|
11
|
29
|
|
外国语学院
|
138
|
3
|
7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187
|
4
|
9
|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286
|
6
|
14
|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74
|
3
|
9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82
|
2
|
4
|
|
体育学院
|
179
|
3
|
9
|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296
|
6
|
15
|
|
音乐学院
|
228
|
4
|
11
|
|
文学院
|
174
|
3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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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240
|
5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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