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促进党内和谐及校园和谐,实践以人为本抓党建的内在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于2014年“七·一”前后开展困难党员关怀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内关怀帮扶对象
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共正式党员:
⒈教工党员本人或学生党员个人或学生党员家庭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
⒉教工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
二、工作安排
⒈摸底排查。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根据“生活特困党员党内关怀帮扶补助”申报条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
⒉确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关怀帮扶对象。
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对于困难的党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确定的拟由学校党委关怀帮扶的对象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关怀帮扶方式填写为生活特困补助)于6月2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室,电子表格发zzb6353100@163.com)。
附件: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6月13日
2014年度困难党员帮扶名额
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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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帮扶名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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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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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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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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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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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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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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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城市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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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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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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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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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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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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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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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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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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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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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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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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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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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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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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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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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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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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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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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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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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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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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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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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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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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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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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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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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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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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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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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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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数的1%四舍五入分配名额,优先考虑困难学生党员。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学生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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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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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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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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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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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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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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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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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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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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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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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
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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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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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党总支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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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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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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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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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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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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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室,zzb6353100@163.com)。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教职工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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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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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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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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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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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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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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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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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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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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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
表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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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
情况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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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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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党总支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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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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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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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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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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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室,zzb63531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