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 学校首页 | 体院概况 | 教学管理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建工作 | 学科科研 | 群体竞训 | 联系我们 | 校足科普 | 关工委 | 备份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党建工作>>党建动态>>正文
 
关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09:54  

湘城院组发〔2018〕3号

 

 

关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与爱护,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于2018年“七·一”前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共党员:

  ⒈教工党员本人或学生党员个人或学生党员家庭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⒉教工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⒈摸底排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根据“生活特困党员党内关怀帮扶补助”申报条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

⒉确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确定关怀帮扶对象。

⒊开展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开展关怀帮扶活动,在今年“七·一”前后对生活困难党员走访帮扶。

⒋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原则上推荐学校党委关怀帮扶对象人选不超过2人,二级学院党组织要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的学生党员,没有困难对象的可不申报。党委组织部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帮扶对象。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将推荐人选的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关怀帮扶方式填写为生活特困补助)于6月25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5室,纸质材料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电子表格发至邮箱:zzb6353100@163.com)。

附件一: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学生党员)

附件二: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教工党员)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20日
附件一: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学生党员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学院

班级学号

所学专业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

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现实

表现

情况

困难

情况

说明

 

 

 

 

 

本人签名: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盖章)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5室,zzb6353100@163.com)。


附件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

(教工党员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所在部门

职称或职务

入党时间

联系方式

申请关怀

帮扶方式

现实

表现

情况

困难

情况

说明

 

 

 

 

 

本人签名: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意见

 

 

 

   

(盖章) 

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盖章) 

学校党委审批意见

 

 

   

(盖章)

备注:纸质表和电子版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5室,zzb6353100@163.com)。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