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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操办谢师宴、庆功宴、升学宴、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2017-09-07 08:28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7〕6号)精神以及学校印发的《湖南城市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城院党发〔2017〕18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

现将有关自查自纠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湖南城市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城院党发〔2017〕18号)、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湘纪办发〔2015〕2号)等相关文件,并对照文件要求,对本单位教职员工是否违规操办相关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各单位要如实填写《湖南城市学院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谢师宴、庆功宴、升学宴、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自查自纠统计表》,《统计表》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于9月10日前报学校纪委办公室(一办公楼301室)。

三、学校纪委将组织对各单位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情况,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谢师宴、庆功宴、升学宴、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隐瞒不报、虚报、假报情况追咎单位负责人责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将予以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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