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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2013-10-28 12:31  

 

湖南城市学院体育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我院科研工作绩效考核,强化学术研究,促进学院良好学术氛围的形成,推动我院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根据学校科研工作有关管理制度及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特制定如下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一、科研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我院在职在编教师。在考核期间内教师出国(境)访问、讲学、国内进修学习或其他正常请假,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当年不参加考核;不到半年年的,均应按本年实际工作期间参加考核。

  二、科研考核内容

  1、教师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奖励成果;

  2、教师举办学术讲座和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成果;

  3、教师在每项科研活动中的实际贡献及其成果的影响;

  4、科研创新团队的研究工作与成果;

  5、教师和科研创新团队实际完成的科研工作与科研工作职责要求、完成目标之间的相互关系。

  三、科研工作分类

  1、教师科研工作类型:从事课题研究(A);出版学术著作、专利授权和软件著作权(B);发表学术论文(C);参与学术活动(D);获得科研成果奖励(E)。

  2、(A)细分为:主持的科研课题(含结题)(A1);参与课题研究(含结题)(A2);申报科研课题(A3);主持教研课题(含结题)(A4);指导大学生科研项目(教务处和科技处项目)(含结题)(A5)。

  3、(B)细分为:学术专著(B1);国家教材(B2);编著、译著(B3;一般教材、工具书(B4;论文集、丛书(B5)。

  4、(C)细分为:第一类论文(C1);第二类论文(C2);第三类论文(C3);第四类论文(C4; 第五类论文(C5);第六类论文(C6);第七类论文(C7).

  5、(D)细分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获奖(D1);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获奖(D2);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获奖(D3)。

  6、(E)细分为:国家级奖励(E1);省部级奖励(E2);局厅级奖励(E3);校级奖励(E4)。

  四、赋值方案

  1、根据考核期内完成每项科研工作内容赋值记分,加总分即为教师实际完成的科研绩效分。

  2、主持课题研究(A1

、结题级

记分标准(分/项)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国家级(自科、社科基金)

15

18

20

22

国务院各部委(教育部、体育总局)

13

16

18

20

省级(自科、社科)

10

12

14

16

局厅级(教育厅、体育局)

8

10

12

14

市级

5

6

7

8

校级(含指导大学生项目)

3

4

5

6

横向

2 /1千元(到账经费)

  3、参与课题研究A2A2=A1*0.2

  4、申报科研课题A3

  课题性质

  A3

  国家级课题、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8(完成申报程序并备案)

  省部级科研课题

  4(完成申报程序并备案)

  5、主持教研课题A4

、结题级别

记分标准(分/项)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国家级

15

18

20

22

省部级

13

16

18

20

校级

5

6

7

8

  6、公开出版学术著作B

著作类别

记分标准(分/项)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专著

高教、人体、北体大出版社

20

22

24

28

其他出版社

18

20

22

25

国家规划教材

18

20

22

25

编著、译著

15

16

18

20

一般教材、工具书

12

14

16

18

论文集、丛书主编

10

12

14

16

  7、发表学术论文(C

论文类别

 

记分标准(分/项)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C1

10

12

14

15

C2

8

10

12

14

C3

5

6

8

10

C4

2

3

4

5

C5

0

1

1.5

2

 

校级年度教研教改征文

(C6)

一等奖

2

3

4

5

二等奖

1.5

2

2.5

3

三等级

1

1.5

2

2.5

未获奖

0.5

0.5

0.5

0.5

 

指导学生论文发表或获

(C7)

 

省一等奖

5

6

8

10

省二等奖

2

3

4

5

省三等奖

1

1.5

2

2.5

校优秀论文

1

1.5

2

2.5

发表论文

在公开期刊上发表论文视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奖励标准同上

注:(1)期刊认定:

C1类:SCI/SSCI收录、《体育科学》、《中国运动医学杂志》、《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EI源刊收录。

C2类:《体育学刊》、《中国体育科技》、《体育文化导刊》、《北京体育大学学报》、《中国康复医学杂志》、会议EI收录、ISTP收录;

C3类:《上海体育学院学报》、《武汉体育学院学报》、《体育与科学》、《成都体育学院学报》、《天津体育学院学报》、《西安体育学院学报》、《山东体育学院学报》、《广州体育学院学报》、《首都体育学院学报》、《沈阳体育学院学报》、《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C4类:有国内、国际刊号的省级一般刊物;

C5类:增刊、论文集和内刊。

2)如系多位作者参与,第一作者分配90%,其他作者各分配10%,计分参照第一作者职称。

  8、学术活动(D

          活动形式

  D

  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专题交流(D1

  8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并专题交流(D2

   6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并专题交流(D3

  3

  9、科研成果奖励(E

获奖类别

等级

记分标准(分/项)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国家级奖励

20

22

25

28

18

20

23

25

15

17

19

22

 

国务院各部委奖励

18

20

23

25

15

17

19

22

13

15

17

20

 

市政府奖励

8

10

12

14

7

8

10

12

6

7

8

10

 

校级

5

6

7

9

4

5

6

8

3

4

5

6

  五、 科研绩效分

  科研工作绩效分=A+B+C+D+E

  教师或科研团队获得重大项目研究资助或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可对相关人员适当增加科研绩效总分。

   七、考核期间

  每年起止日期为11至同年1231。参加考核的教师应在每年年底前填报当年所完成的科研工作。  

八、考核结果

   教师当年取得的科研绩效分是确定本年度年终考核等次的依据。

  八、其它

  1、上述所有考核项计分前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对学院学科建设和学院发展有重大贡献的研究成果认定以及有争议的科研成果鉴定、评审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九、附则

  1.本考核办法自201111日起执行。

   2.本考核办法由体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体育学院

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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