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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工作提示
2018-07-04 16:41  

一、考核对象

王雄鹰、裴学萍、蒋佩云

二、考核内容

对标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进行考核,包括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政治表现、担当作为、主要业绩、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程序

⒈个人述职

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主要就政治表现、担当作为、主要业绩、廉洁自律、存在的不足、今后的工作思路和改进措施等方面在民主测评会上进行个人述职。

⒉民主测评

参加民主测评人员: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科级以上干部,系(室、中心)主任,学院三办工作人员

谈话考察

参加个别谈话考察人员:体育学院党总支委员,科级以上干部,系(室、中心)主任,学院三办工作人员

请各单位提供参加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考察人员名单,不能参加的请说明原因。

四、有关要求和提供材料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积极配合考核组做好相关工作,要讲原则、讲大局、讲团结、讲协调,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党委组织部、考核组沟通联系。考核对象要认真对待试用期考核工作,对照考核内容,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报告。字数2000字左右。

2.各二级党组织对考核对象从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廉政鉴定。

各单位撰写考核对象现实表现材料,写清楚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优势,写清考核对象的主要缺点和不足等,材料要实、准、像、精,开门见山,不写干部本人自然情况和简历。字数1000字左右,盖单位党组织章。

各考核对象述职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廉政鉴定意见交考核组,电子文档发考核组邮箱:442698913@qq.com           

3.各单位要及时通知考核对象按要求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测评会上述职,认真组织人员参加民主测评和谈话考察,确保实际参加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人数均不少于应参加人数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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