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处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5年共立项60个左右校级教改项目。大力提倡教师进行专业课程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改革、实践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研究、学生专业能力认证改革研究,重点支持“课程建设与改革”和“实践教学改革”类项目,要求每个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项。已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二级学院必须组织申报1项与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相关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该项目由二级学院组织评审,学校进行审核确认,项目不占用该二级学院项目申报指标,并由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经费资助。
2. 各部门须按分配的指标(附件1)组织申报,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请各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同等条件下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者优先。
3. 每个项目须提交立项申报书(见教学网站表格下载区)一式三份,申报单位须填写《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加盖公章,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5年4月24日前送至教务处教研办(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俞福君;联系电话:0737—6111002;电子邮箱:449312440@qq.com。
4. 该项工作其他要求请参照《湖南城市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城院发〔2008〕74号)执行。
附件1: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标限额表
附件2: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指标限额表
| 部 门 名 称 |
数量 (不含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的项目) |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4 |
| 土木工程学院 |
5 |
| 城市管理学院 |
4 |
| 市政与测绘工程学院 |
4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4 |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4 |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4 |
| 文学院 |
4 |
| 外国语学院 |
5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4 |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4 |
| 音乐学院 |
4 |
| 体育学院 |
5 |
| 商学院 |
4 |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 |
| 其他部门 |
4 |
附件2:
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持人 |
职称 |
参加人员(不超过4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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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课程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请在备注栏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