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教通〔2015〕07号
关于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建设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教务处和学校工会联合举办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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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教师
各二级学院凡35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专(兼)职任课教师均需参加本次比赛的初赛。
二、比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孟昭武 郑卫民
副主任:雷存喜 姜 宁
委 员:聂智平 陈 强 袁华斌 石清丽 邹正昌
办公室主任:聂智平
办公室工作人员:唐 舒 刘海珍 杨芙蓉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雷存喜 姜 宁
副主任:聂智平 陈 强 袁华斌 石清丽
委 员:邹正昌 宋冬喜 陈伟平 刘中顼
刘建民 王锡华 项望楚 肖建群
三、比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
1.初赛由各学院组织。4月16日前,各学院将初赛方案(含参赛选手及授课时间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管理办,不进行初赛的学院,取消其决赛资格。教务处、督导团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初赛安排,予以检查和听课。通过初赛,各学院于5月8日(第9周星期五)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各推荐2名,其它学院推荐1名)。
2.决赛由学校组织。5月16、17日(第10周星期六、日)两天举行,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教务处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3.比赛时间为一节课即45分钟。
4.参加本次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必须使用传统方式授课,多媒体设备只能用来展示课程中图、表(简单图、表鼓励徒手绘制)。比赛结束时参赛者须向评委提交参赛纸质教案一份(教案需按《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备课要求》的格式编写)。
5.比赛现场由参赛教师组织所任教课程的一个教学班的学生听课。
6.各学院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教师听课。
7.比赛后,学校将组织两位获奖教师在全校上1至2堂教学观摩课。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 2 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优胜奖8名,奖金200元。并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推荐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授课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湖南城市学院工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