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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通知
2015-04-07 14:25  

湘城院教通〔2015〕07号

关于举办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

通 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实施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建设高素质的青年教师队伍,教务处和学校工会联合举办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赛教师

        各二级学院凡35岁以下(含35岁)的青年专(兼)职任课教师均需参加本次比赛的初赛。

    二、比赛组织机构

    (一)组织委员会

    主  任:孟昭武  郑卫民

    副主任:雷存喜  姜  宁

    委  员:聂智平  陈  强  袁华斌  石清丽  邹正昌 

    办公室主任:聂智平

    办公室工作人员:唐  舒  刘海珍  杨芙蓉

     

    (二)评审委员会

    主  任:雷存喜  姜  宁 

    副主任:聂智平  陈  强  袁华斌  石清丽

    委  员:邹正昌  宋冬喜  陈伟平  刘中顼

            刘建民  王锡华  项望楚  肖建群

    三、比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

    1.初赛由各学院组织。4月16日前,各学院将初赛方案(含参赛选手及授课时间安排)报教务处教学管理办,不进行初赛的学院,取消其决赛资格。教务处、督导团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初赛安排,予以检查和听课。通过初赛,各学院于5月8日(第9周星期五)以前将参加决赛选手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建筑与规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各推荐2名,其它学院推荐1名)。

    2.决赛由学校组织。5月16、17日(第10周星期六、日)两天举行,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教务处再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3.比赛时间为一节课即45分钟。

    4.参加本次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教师必须使用传统方式授课,多媒体设备只能用来展示课程中图、表(简单图、表鼓励徒手绘制)。比赛结束时参赛者须向评委提交参赛纸质教案一份(教案需按《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备课要求》的格式编写)。

    5.比赛现场由参赛教师组织所任教课程的一个教学班的学生听课。

    6.各学院教研室要认真组织教师听课。

    7.比赛后,学校将组织两位获奖教师在全校上1至2堂教学观摩课。

    四、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 2 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优胜奖8名,奖金200元。并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

     

    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首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推荐表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授课质量评价表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

    湖南城市学院工  会

    二○一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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